為協助受疫情衝擊造成疫後缺工產業補實人力,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已自112年5月1日起推動「疫後改善缺工擴大就業方案」,實施至113年6月30日。

針對受疫情影響而缺工的產業,經與產業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完成會商確認納入專案之職缺範圍及合理薪資條件後,由該主管機關彙蒐專案職缺,送由發展署辦理專案媒合,失業勞工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專案職缺就業,符合相關規定就可以申請就業獎勵津貼;另參加缺工工作相關職類職前訓練,發給結訓學員參訓獎勵。

經推介受僱專案職缺,一般身分失業勞工給予就業獎勵每月新臺幣6,000元,工作地點若在偏遠(特定)地區,獎勵金每月再加碼3,000元,最長請領12個月;另針對高齡者及《就業服務法》第24條所定各款對象(如中高齡、二度就業婦女等)失業勞工,全時工作每月給予10,000元,偏遠(特定)地區再加碼3,000元,部分工時工作每月給予5,000元,偏遠(特定)地區再加碼1,500元。

失業者參加缺工工作相關職類職前訓練專班,結訓後發給參訓獎勵金每人5,000元,偏遠(特定)地區再加碼3,000元;另為協助用人單位以先僱後訓方式辦理工作崗位訓練,以培訓所需人力,補助用人單位工作崗位訓練費,每人每月以12,000元為上限,偏遠(特定)地區再加碼3,000元。

民眾可以上台灣就業通網站「疫後改善缺工擴大就業方案」專區查詢專案職缺資訊及獎勵規定。